四川内江:积极支持收购存量商品房
10 月 15 日,四川省内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 7 部门共同颁布了《内江市支持多样化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工作举措》。
该通知表明,大力支持收购存量商品房,依照 “以需定购”“职住平衡” 的准则,以合理的价格收购已建成的存量商品房,将其用作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以及养老、托育等公共服务用房。同时,鼓励金融机构发放保障性住房收购贷款与住房租赁团体购房贷款,倡导机关企事业单位集中团购商品住房,并且鼓励房地产企业给予相应的优惠。
在商业贷款个人住房套数认定的优化方面,于内江市区域内新购置住房,仅核查购房人在拟购住房所在县(市、区)范围内的住房状况,若没有住房,则认定为首套房。若在拟购住房县(市、区)范围内有住房且正在挂牌出售,住房套数会相应减少。并且支持商业银行按照认定的客户住房套数来办理个人住房贷款业务。
与此同时,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也得到了优化,推行住房公积金代际互助,阶段性允许缴存人在购买首套住房时,同时申请使用本人及其配偶的双方父母或子女的住房公积金。在购买首套住房时,只要满足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基本条件,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核定暂时不与借款人的缴存时间系数和账户余额挂钩。
在信贷政策优化方面,对内江市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进行了优化,对于贷款购买住房的居民家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再区分首套、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规定为不低于 15%。并且支持金融机构根据购房人的风险情况、收入特点、还款能力等,合理确定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以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此外,还支持团购购房。从 2024 年 10 月 15 日至 2025 年 3 月 15 日这段时间,通过团购方式在内江市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手续的,由内江市房地产业协会组织并指导开发企业发放每套 5000 元的家居家电消费券,共计 5000 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