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聊城发放购房办证消费券

10 月 15 日,山东省聊城市出台了《聊城市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其中涵盖公积金贷款、房票安置等 17 项举措。


该文件提及,要降低居民换购住房的成本。在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这段时间内,对于出售自有住房并且在出售后 1 年内在市场重新购置住房的纳税人,将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给予退税优惠。同时,优化二手房 “带押过户” 的办理流程,使在押二手房能够在不解除抵押的前提下实现权属转移。此外,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开展房屋 “卖旧买新” 业务,若旧房在约定期限内未能售出,要及时退还购房意向金。


与此同时,发放购房办证消费券。针对成功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自然人,以不动产销售发票金额价款作为基数,依照房屋类型分档分阶段发放消费券,并且适用范围将逐步拓展至二手房交易。


聊城将会开展商品房群(团)购活动。搭建群(团)购平台,激励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医院、大型企业等社会群体参与群(团)购活动。对于满足团购条件购房的情况,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并依照程序进行备案。


聊城市还将推进高品质住宅开发建设。从 2024 年 8 月 1 日起,新出让优质地块的商品住宅项目将按照高品质住宅标准进行建设。对于已经取得土地但尚未开工的项目,鼓励改建为高品质住宅。充分盘活存量闲置土地,以更好地满足高品质住宅以及康养文旅等产业的用地需求。优化调整房地产项目计容面积、公摊等建筑设计规则,允许调整住房套型结构,以此提高居民商品住宅的得房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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